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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律師男友捲詐團害到她!女檢被控洩密「簽結」挨轟「官官相護」 桃檢解釋了

    2025-11-28 23:10 / 作者 侯柏青
    懲戒法院開庭才發現,桃園地檢署已將吳亞芝案簽結。侯柏青攝
   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被控,洩漏起訴書及律師答辯狀給捲入詐團案的律師男友朱一品,被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。職務法庭今開庭辯論,法務部證實桃園地檢署查過吳亞芝「洩密」,但查無不法簽結,外界質疑「官官相護」。桃檢澄清,指認定吳亞芝有違失,因而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,絕無徇私迴護。

    吳亞芝涉偷查書類、洩漏律師意見陳報狀給朱一品,並在上班時間監看律師同學、「通靈律師」鄭鴻威的(律訓)派案群組,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報請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,監察院也彈劾移送職務法庭,兩方都建議「免職」,但法務部另建議可以轉任檢察事務官。

    職務法庭開庭時,法官出重拳頻頻詢問是否涉及洩密罪,法務部證實「桃檢已簽結」,法官則強調檢評會其實有4名委員提「協同意見書」認定「涉犯洩密罪」,審判長則表示懲戒法院有權判斷。事發後,有媒體質疑桃檢簽結舉動疑「官官相護」。

    桃檢晚間指出,有關媒體報導本署檢察官吳亞芝洩密詐團律師男友,本署就吳亞芝因律師男友犯罪所涉及的違失行為約談吳亞芝,比對相關卷證及經過吳亞芝同意提供手機進行數位採證調查後,以於2024年5月31日完成調查,認為吳亞芝有違檢察官職位尊嚴及民眾對檢察官職務信任,有《法官法》第95條第2項之事由,就將全部卷證資料移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。

    而檢評會評鑑後認為有懲戒之必要,目前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中,本署均依法辦理,並無徇私迴護。

    檢察官吳亞芝(左)涉洩密,檢方簽結被控「官官相護」。資料照。李政龍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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