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徐名駒參與吳乃仁的飲宴遭移送懲戒,職務法庭輕判2月。資料照。侯柏青攝。
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揪4名檢察官同僚(不知情)和業者陳啟莊餐敘,而積欠國家1.74億元的民進黨大老吳乃仁也赴宴,共享6萬元豪奢日料,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。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開庭時,徐名駒堅稱檢察官倫理規範門檻太嚴,並強調沒有故意吃豪奢宴,「好朋友吃滷肉飯都開心」,法務部則建請罰俸6月;職務法庭今天判徐名駒罰俸2月,以他的期別,約等於36萬元台幣。可上訴。
前(2024)年12月26日,立委黃國昌踢爆有5名檢察官和吳乃仁吃豪奢宴,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的臉書則秀出狗仔偷拍照,徐名駒等5名北檢檢察官和人力仲介業者陳啟莊、吳乃仁到星級餐廳「Ad Astra」吃飯。
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查出,這場聚會起初約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愛店「My 灶」台菜,後來臨時改到更高檔的「Ad Astra」,而吳乃仁應該是臨時到場,4名與會檢察官並不知情,且當時由陳啟莊先埋單58696元餐費,4名檢察官有私下支付餐費,徐名駒後來則轉帳6萬元給陳啟莊。檢評會認為,徐名駒主觀上有「接受招待的意思」,因而報請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懲戒。
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在臉書曝光吳乃仁與北檢檢察官餐敘照片。翻攝臉書
職務法庭開庭時,法務部認為, 徐名駒可以預見會由陳啟莊埋單,仍邀請4名檢察官餐敘,形成「多名檢察官受他人高價招待的外觀」,並非合宜的社交活動,且會讓人質疑檢察官的公正廉潔,違規情節重大,建請合議庭罰俸6月。
徐名駒開庭時向法務部長鄭銘謙道歉,直言害鄭被立委質詢,他很過意不去。徐名駒強調,當時他有支付6萬元給陳啟莊,甚至超過陳啟莊付的錢。他強調沒有故意接受招待,「當時忙著發表文章,12/24因身體不適住院,隔天才出院,餐敘當(12/26)天是抱病參加,如果是好朋友,吃滷肉飯都高興啊,怎麼會是惡意受招待?」
徐名駒也主張,深入研究檢察官倫理規範後發現,適用上有疑慮,如果都用3000元做為門檻,可能會害1400名檢察官受波及,他主張修正〈公務員倫理規範〉及〈檢察官倫理規範〉,希望未來能從寬認定。委任律師則秀出徐名駒在2021年到2024年的考核紀錄表,強調他因此事考績「吃丙」,損失超過40萬元,希望法院審酌他是有愛心的檢察官,予以輕判。
但法務部反批,徐名駒早就知道對方要請客,只是「慷他人之慨」而已,如果不是事情曝光,根本不可能還錢,而且〈檢察官倫理規範〉的規定,並非像他講的這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