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景田涉買票「在台灣有一定社經地位」求解除境管! 法院打臉理由曝光

2025-01-06 10:55 / 作者 侯柏青
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賄選案出庭。資料照。侯柏青攝
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被起訴,他堅稱「買票是齷齪行為」否認犯罪,全案正於士林地院審理中。士院裁定限制出境、出海禁令時效將屆滿,蕭景田透過主張在台灣有一定社經地位,生活和工作重心也都在台灣,不可能潛逃海外,希望法院解禁。但士院認為,他長期從事政商活動,又涉及重罪,逃亡可能性比一般人高,因此裁定自1/13起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可抗告。

蕭景田涉及行賄士林、北投區里長,替時任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買票,遭士林地檢署起訴投票行賄罪,士院開庭時,蕭景田拒絕認罪,更痛斥買票是齷齪行為。士院於前年9/13對他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,去年4月間,蕭景田向合議庭爭取解除限制出境出海時,強調「我生在台灣,死在台灣,絕不會逃亡」,但合議庭仍裁定於去年5/13起延長境管8月,境管時效將於今年1月13日屆滿。

士院日前開庭訊問時,蕭景田主張已經70歲,在台灣具有一定的社經地位,自己的家庭生活、事業重心全都放在台灣,斷無可能孤身滯留海外、潛逃不歸,沒有逃亡的動機及必要性,希望合議庭考量解除境管。

不過,合議庭認為,蕭景田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,考量該罪的法定刑度為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能諭知的刑罰不輕;合議庭另考量,蕭景田長期從事政商活動,相較於一般人而言,出境後滯留海外不歸的能力及可能性比較高。合議庭也指出,蕭景田沒有其他不利逃亡的身體疾病等因素,無法認定他逃亡可能性低。

合議庭表示,考量全案審理進度、蕭景田的涉案情節、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、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維護、遷徙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等情節,再權衡比例原則後,認為仍有對他限制出境、出海的必要性,因此裁定自1/13起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。可抗告。
侯柏青 收藏文章

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,若您點擊下方“同意”或繼續瀏覽本網站,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,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