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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:法庭直播恐增法官壓力 錄影錄音應嚴管

    2025-07-14 18:58 / 作者 楊亞璇
   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。資料照,廖瑞祥攝
   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(7/14)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,民進黨立委陳培瑜關切法庭直播是否施壓法官,詹鎮榮認為,確實有可能造成內在壓力。他也說,以個案為前提的直播後的錄影錄音,必須要嚴格管制,「這跟一般言論自由的行使不一樣。」

    陳培瑜表示,憲法80條明訂,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,依據法律獨立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,詢問法庭直播算不算一種對法官的干涉?詹鎮榮回應,法庭直播是法庭公開的一種機制,不排除法庭直播可能會造成法官在執行職權時「內在心理壓力」,這個潛在可能性或許會影響到法官審判原來的心證,「這個我不排除」。

    陳培瑜認為,不僅法官,檢察官、證人、鑑定人可能都受影響,而後續剪接加上字幕,不同時間點前後倒置,刻意穿插,製造錯假訊息,影片流傳出去,所有人被指指點點、評論,可能會造成恐懼、焦慮,從憲法高度,如何看待法庭直播後續可能造成的問題?

    詹鎮榮坦言,這是《法院組織法》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必須嚴正面對的後續問題,如果對三讀條文沒有誤解的話,還是有待司法院制定相關子法,這些問題,至少比較近程去填補各方權益的衡量,可以某程度上在子法上去呈現。

    詹鎮榮說,他在問卷回答裡也有提到,影片後製再利用如何避免疑慮,但可以想像的是,若日後要以茲作為另案訴訟,是否具有證據能力?是否可透過子法制定,任何重製的影帶全部與片段不具有證據能力,以官方版本才能作為法律上的證據。

    詹鎮榮指出,從憲法高度來看,比較麻煩的,不是拿來做另案訴訟的證據之用,而是拿來上網路作為言論之一,或者是言論自由的行使,恐怕必須去面對。他說,任何變更、重製,尤其以個案為前提的直播後的錄影錄音,必須要嚴格管制,這跟一般言論自由的行使不一樣,這是他目前比較粗淺想到,在不撼動三讀條文下,如何盡可能圓滿達到憲法人權保障衡平的方案。

    陳培瑜追問,法庭直播是否可能造成對司法的施壓,詹鎮榮說,確實有可能造成內在壓力,目前通過的條文中,由被告聲請或法官依職權裁定法庭直播,是否在法官依職權行使上採較嚴格限縮適用的方式,盡可能是在完全沒有疑慮下才准予直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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