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4/19發布2023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,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.66%,目前在「可合理負擔」等級中,僅剩基隆市、嘉義縣。資料照
內政部今(4/19)發布2023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,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.66%,相較前一季微幅上升0.41%,與2022年同季相比上升2.41%,在各縣市中,以新竹縣市房貸負擔率季增近1.7%較大,台南市連續2季微降;目前全台房貸負擔率在「可合理負擔」等級中,僅剩基隆市、嘉義縣,其他縣市多數都在「略低」等級。
內政部表示,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,在購買住宅時,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,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;房貸負擔率以50%以上,代表房價負擔能力「過低」,40%至50%為房價負擔能力「偏低」,30%到40%表示房價負擔能力「略低」,而30%以下為「可合理負擔」。
內政部發布2023年第4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,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.66%,較前一季上升0.41%。內政部提供
內政部說明,本季因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900萬元升至918萬元,較前一季上升2%,使負擔率增加0.84%;而本季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從91.27萬元增加至92.08萬元,略為上升0.89% ,使得負擔率減少0.37%;再加上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實施,本季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平均利率降至2.076%,使得負擔率減少0.05%,綜合計算後,本季負擔率較前一季季微增0.41%。
去年第4季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,其中以桃園市、新北市較前一季上升0.73%、0.66%增幅較大;台北市、高雄市微幅上升0.09%、 0.12%次之;台中市、台南市則分別微降0.08%及0.2%,其中,台南市已連續兩季下降,主因為家戶可支配所得提高所致。
而六都以外縣市,目前僅剩嘉義縣、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低於3成,民眾房貸負擔較輕;其他縣市房貸負擔率則多介於3成至4成間,其中,新竹縣市房貸負擔率季增近1.7%較大,新竹縣房貸負擔率並首度超過4成(41.6%),連屏東縣也超過3成(30.84%),其餘縣市則多為微幅變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