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8月教保員走上街頭爭取平權。取自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臉書
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,是校園內最弱勢的一個族群?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天(4/30)指出,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的教保員,長久以來被制度歧視,呼籲政府跨部門協調,將屬「人權範疇」的喪假等假期標準,擇優與公務人員、教師一致。
幼教工會指出,校園內正式人員大致分成4類,包括公務人員、工友、教師、教保員,前3種身分的假期標準已逐漸趨於一致,唯獨教保員存在明顯的不平等待遇。
工會說明,婚假部分,公務人員、教師、工友皆享14日,教保員僅有8日;產前假部分,其他人員為8日,教保員僅有7日;而流產假部分,懷孕20週以上流產,其他人員給42日,教保員僅給4週;懷孕12週以上未滿20週者僅有1週;懷孕未滿12週者僅給5日,遠低於應有的生理恢復需求;喪假部分,公務人員、正式教師享有15日喪假,教保員卻僅有8日,待遇差異明顯。
工會認為,差別待遇不只是「數字問題」,而是長久以來制度性歧視。長期的不平等正在迫使有心奉獻於幼教的教保人員離開教育現場。去年8月走上街頭,向國教署提出教保員假期要平權的訴求,至今已9個月,國教署仍未就相關議題作出具體回應。
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,明天就是勞動節,教保員人權範疇的假別日數應以「擇優辦理」為原則,呼籲國教署珍惜每一位願意留在現場的教保人員,正視老師們的勞動價值與身心需求,不要讓教育現場持續流失專業人才。